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防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工作方针,我们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砥砺前行,人防行政执法逐步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学习人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省、市、县相关业务培训,努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人防队伍总体素质明显提高。
二是理顺关系,充分发挥人防前置审批作用。我们注重加强与县政务中心和县规划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所有建设项目在做规划前必须先到人防部门进行报建,人防提前介入,提前告知业主单位人防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政策要求,争取了行政审批的主动性。2018年全县所有的建设项目都没有规避人防审批,建设单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依法办事。近几年年,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多次改革,我办分别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和单位醒目位置公开了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对每个建设项目,我们对其资料是否完整齐全,建设现场是否与资料一致,由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实行分级审核,层层把关,明确责任,问题倒查。做到依法建设人防工程,依法管理人防工程,依法征收易地建设费。2018年1-5月截止目前,共受理审批易地建设项目10个,地面总面积平方米,收取易地建设费万元。
四是公正廉洁执法,树立人防新形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所有项目严格按照《_人民防空法》、省政府第270号令、湘价费[2014]60号、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湘发改价费[2017]1187号等文件执行,没有违法违规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免交、减交、缓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我们优质高效的服务,廉洁务实的作风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尽管我们在行政执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到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人防部门的肯定,但我们的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人防执法点多面广要求高,而我们的力量有限,除了领导层,日常工作只有1名干部可供调配,加之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成本高于缴费成本,没有积极性,致使人防执法难度较大,力不从心。
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