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丢失或无法使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相同型号和性能的机械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为机械设备的出入操作和维护提供方便、安全的工作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的保护和存放。)施工现场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赔偿损失。
5.负责司机、指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并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6.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安装之日起天内组织租赁、拆除、监理单位验收,并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7.负责按三相五线制配置机械设备专用开关箱,以及施工现场配电箱至专用开关箱的电缆;负责提供对讲机和各种吊装使用所需材料的吊索,并提供施工现场宿舍作为机械设备共用部位的仓库和司机休息场所。
8.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管理机械设备的使用,不违章和超负荷作业。甲方指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书。
9.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机械设备转租,不得对机械设备进行修改或增加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