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一是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印发《转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对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提出要求,对年度工作做出安排。五华区、西山区、盘龙区、晋宁区、阳宗海、度假区、高新区等地纷纷召开了年度工作会议,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推进;嵩明县、东川区、呈贡区和市司法局引入了第三方评估;五华区、呈贡区、富民县、东川区、嵩明县、度假区、空港、阳宗海完成了召集人单位的调整,强化了统筹力量。二是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2022年,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县(市)区需将辖区街道办、乡镇纳入成员单位,达到政策措施应审尽审,不留死角。截至目前,晋宁区、五华区、西山区、安宁市、富民县、东川区、呈贡区、嵩明县、宜良县、高新区、度假区、经开区、空港、阳宗海14个县(市)区、开发区已完成。
1. 开展政策措施清理长效机制建设三年专项清理行动。4月20日,市联席办印发《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审查三年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扎实推进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2022年以来,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清理2022年以前存量文件,废止、修订249件;审查2022年以来的文件2607件,经审查修改后出台的文件197件。
2.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印发《昆明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的通知》,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3. 开展消费券发放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检查。市联席办制定印发了《昆明市关于开展消费券发放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专项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消费券发放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自检自查,加强对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会同有关单位深入研究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审查问题,提示可能存在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风险点,认真答复相关单位的意见征询,指导其依法依规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经查,市商务局发放5期"彩云昆明消费券"、盘龙区发放4期"文旅惠民消费券"和1期"彩云盘龙消费券"、西山区制定了有关消费券发放的政策措施8份、嵩明县发放3期"文旅消费券"、阳宗海发放2期"文旅消费券",市联席办和相关单位均未接到涉及消费券公平竞争审查的投诉举报。
(四)政策措施审查情况。一是按照自查和抽查工作部署,全市40个部门和各县(市)区共审查2022年以来出台的政策措施2902件,经审查修改187件。市联席会议办委托第三方抽查市直各部委办局网络文件106件,其中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文件13件,违反率。二是在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检查中,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昆明市有9份文件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分别是西山区1件、安宁市3件、市商务局1件、市工信局1件、市科技局2件、市民政局1件。截至12月15日,9份文件均已完成整改,确保了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六)创新工作和典型做法情况。一是优化审查方式。在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审查责任的基础上,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审查流程。空港建立了"第三方驻点审查答疑日",帮助政策起草机关答疑解惑,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工信局、市科技局要求所有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表需要由本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字,经把关审核后才能提交局党组研究讨论;市交运局严格落实分类组织审查、审查登记备案、定期会议分析及工作情况上报等日常制度;市发改委等部门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加入"提供公平竞争审查建议或意见";市市场_从"起草处室自我审查+法规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办公室呈批事项审批单、复核确认和缮印"三步走,规范流程。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市财政局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分别对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公平竞争审查作出要求。三是纳入政府相关考核。昆明市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质量强市建设进行年度考核,今年,公平竞争审查纳入质量强区(市)县政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