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收件人)委托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接收快递品;乙方接受甲方(收件人)的委托,同意替甲方(收件人)接收快递品,并转交给甲方(快递收件人)。
2、甲方(收件人)委托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派送快递品;乙方接受甲方(收件人)的委托,同意替甲方(收件人)派送快递品,并派送到客户手中。
3、快件需甲方本人亲自领取,甲方(收件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领取后甲方(收件人)需书面签字,确认领取物品人、领取物品、领取时间。
4、特殊情况需他人领取快件时,需持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甲方(收件人)身份证件来乙方场所领取并书面签字。
5、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代收取快件时,不需要和业主电话确认就可直接收件。
6、协议约定乙方替甲方收件后,乙方将代替甲方保管快件,但不承担物品损坏的任何赔偿责任。乙方只负责快件外包装的检查和签收,但不对快递包裹内物品负责。甲方签收后,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7、甲方需自快件签收之日起,7日内来乙方场所取走快件,快递包裹内为食品等易腐物品的,甲方需签收当日内取走快件,逾期乙方将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9、在甲方委托乙方接收的包裹中夹带任何危险物品和其他易腐蚀、易污染以及禁运、限运等物品时,所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伤害,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快递公司快递详单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需认真阅读核对本协议所有内容。
11、甲方取件的书面签收条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