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博士。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不超过40周岁),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有境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A类博士: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SCI检索一区1篇或二区2篇;或SSCI、A&HCI源刊论文1篇;或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被SCI、EI、CSSCI、A&HCI检索7篇;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学校将提供专项博士科研基金理工类20万元(文管类12万元),购房补贴25万元
B类博士: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被SCI、EI、CSSCI、A&HCI检索5篇;或首位发表论文被SCI二区检索1篇,且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学校将提供专项博士科研基金理工类12万元(文管类8万元),购房补贴18万元。
C类博士:首位发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被SCI、EI、CSSCI、A&HCI检索2篇以上,能够胜任相关专业课程讲授等教学任务;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学校将提供专项博士科研基金理工类8万元(文管类5万元),购房补贴7万元。
另外,学校将聘A类博士、B类博士为校内副教授,聘期三年。聘期结束后,学校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将拿出一定数量名额对经考核达到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评价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