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舒人们结成友谊的原因很多,有出于自然的,也有出于契约的,有出于自身利益的,也有出于共同志趣的。
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时也没有别的话,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因缘,为「因」与「缘」之并称。因,指引生结果之直接内在原因;缘,指由外来相助之间接原因。简言之,即产生结果的一切原因总称为因缘。
一切万有皆由因缘之聚散而有生灭,即因缘生灭;而由因与缘和合所产生之结果,称为因缘具合。一切有为法皆是因缘所生,唯有因,不能生果;唯有缘,亦不能生果,必须因缘具合,方能生果。
一、因缘-指生起某一现象的主要条件。如木器以木为主要条件,木就是木器的因缘。佛教通常认为因与缘不同,就产生结果而言,亲生(主要条件)是因,疏助(次要条件)是缘。因此乃说,因即是缘,故称为因缘。
二、等无间缘-指前念为后念生起的原因;又称次第缘。由於前念已灭时,能为后念生起开路,使后念得以产生;因此,前念为后念之缘。而前念引导后念,其间相续无有障碍,故称无间。简言之,前念心导引后念心产生。
三、所缘缘-指诸心、心所攀缘的境界;亦即认识的对象。能思虑的心必须依托外境才能产生思虑,可见外境本身既是所缘,又是一种缘;亦即为所起的「心」作「缘」。
四、增上缘-指任何一个事物对於其他一切事物的影响与作用。可分为二种∶1.能促成其他事物生起的条件,如阳光、空气、水、肥料等,此称与力增上缘。2.不障碍其他事物生起的条件,此称不障碍增上缘。即一切事物皆具有增上缘的功能,唯不能作为自身之增上缘。
在明了佛教的「因缘」之后,我们相信一切万有皆受因缘支配,非人们所得以轻忽;所以,佛教常说「因缘、因缘」,即是如此。如果没有「因缘」呢?那只有「随缘」了!对领悟者而言,"爱情"是不存在的。
因为日常所说的"爱情",是你在心里对对方形象(不是对方真实的人)的迷恋,这是一种对概念执着的表现,是会带来痛苦的。
佛经中所说的都是苦的来源和怎么脱离苦,如果要和爱情相似的论述,那就是"求不得苦和爱别离苦"。
佛陀指出,存在的只有缘和内心的自在,所以佛经中没有直接的关于爱情的句子。
领悟者如果不出家,和家人呆在一起的话,会流露出无求地关爱和宽容,你也可以称其为"爱情",但实际上这个标签没有意义。《大乘义章三本》曰:‘缘者由藉之义,缘别不同,故分为四:一者因缘,二者次第缘,三者缘缘,四者增上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