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54个集中安置点均设置了管理服务中心,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各管理服务中心相应的与所在乡镇民政、扶贫、学校、供水、供电、派出所等站所对接,确保搬迁群众在家门口能办好事。崇仁县、南城县等分散安置的,为确保搬迁户满意,精准享受到社会公共服务,采取以乡镇村、组干部以及驻村帮扶干部为服务联络人,村学校、卫生所、便民服务站等为主要的服务平台,若干名联络人挂户进行多对一的精准帮扶,及时掌握搬迁户诉求和生产生活需求,竭力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解决搬迁户的后顾之忧。
我市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由项目建设向后续扶持转变的形势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易地扶贫搬迁是助力贫困户"挪穷窝"、"挖穷根",从根本上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对于少数搬迁户普遍存在故土难离,穷家难舍,安于现状的思想,则着力宣传搬迁目的意义和各种优惠政策,分析利弊,讲透道理,算账对比,讲清得失,使搬迁户在思想上做好搬迁前各项准备,在行动上与政府推动协调统一,变政府要我搬,为我主动要搬。
在搬迁对象确定、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充分调动搬迁户主观能动性,做到对象审核、政策宣传、措施落实、公示公告、项目监督、资金审核等工作程序全面落实到位,实行阳光操作,公正透明。
深刻把握并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切实做到"三不":
1.搬迁对象不错选。紧紧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建档立卡系统搬迁对象精准标识到位,做到符合条件的应搬尽搬、不合规定的坚决不搬。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搬迁安置、面积控制、旧房拆除)"五道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搬迁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并签订《放弃搬迁承诺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搬迁对象范围及系统信息大排查,逐点逐户逐人进行核实,重点核查搬迁范围是否符合要求,享受政策是否符合规定。
2.住房面积不超标。我市坚决守住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底线,本着实用、节约和贫困户买得起的原则,根据贫困户家庭人口数量,在安置房的户型上做到合理设置,主要建设有50平方米、75平方米、100平方米等户型,其中又以75平方米的户型为主。这样,既不增加贫困户购房负担,又能够确保贫困户住上安全、舒适的新房。
3.搬迁入住不举债。在控制住房面积、加大补助力度上下功夫,确保全市建档立卡搬迁户户均建房自筹控制在1万元以内。统规统建安置住房,平均造价在1200元/㎡左右,建档立卡搬迁户购房只需自筹1万元就可搬迁入住;统规自建安置点及分散自建的安置住房,建房平均造价为700—800元/㎡,按照建档立卡搬迁户建房每人不低于2万元的政策补助标准,保证自建住房的搬迁户自筹资金不会超过1万元。
1.科学规划选址。在充分尊重搬迁户意愿的基础上,我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选择是以"基础设施好、公共服务优、后劲发展强"的工业园区、乡镇集镇、中心村作为搬迁安置地,为贫困户搬迁入住后提升生活水平,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经检测,所建的集中安置点均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2.确保工程质量。我市本着统建统管、节约成本的原则,在安置房建设模式上,采取公开招标建设和理事会统一建设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县工业园区移民安置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建单位;乡镇、中心村安置点,采取"理事会管理、搬迁户操作、技术员监督、乡镇协调"的管理方式,确保了工程材料合格,房屋质量达标。
3.房屋竣工验收。对所有搬迁户自建房在拨付补助资金之前,均组织了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对新建安置房进行现场检测验收和质量把关。
1.保障后续帮扶。本着"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工作理念,全市所有搬迁户均落实了党员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措施,建立了后续帮扶工作台账,实行差异化有针对性帮扶。坚持做到有劳动能力且较强的,则引导其发展产业或就业务工,实现稳定增收;劳动能力较弱的,则通过安排扶贫公益岗位或根据其能力和喜好安排从事简易轻松就业岗位解决稳定增收;对于特困搬迁户,则实行兜底保障。据统计,常年发展产业1307人、常年就业务工1169人,资产收益扶贫1131户,特困搬迁户兜底保障378人。
2.保障培训就业。围绕"一户一人就业"的目标,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园区企业与搬迁户招工就业对接活动,专门组织搬迁户到工业园区工厂企业进行现场参观感受,全面落实搬迁户有就业意愿人员实现就近务工,做到"就业务工与照顾家人"两不误。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园区企业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搬迁就业困难对象,确保搬迁后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渠道、脱贫有保障。同时,加大搬迁对象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劳动技能;制订各类扶持政策,支持有能力搬迁对象自主创业,鼓励以创业带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