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上的抄袭、剽窃行为不就等于可耻的偷窃吗?曾几何时,顺手牵羊不为偷,已成为一些人心中的遮羞布。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顺手牵羊地把别人的著作、论文和作品堂而皇之地冠上自己的名字,据为自己的成果。鲁迅先生曾写过一篇文章叫《拿来主义》。原意是指从别人的创造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借鉴别人好的经验,从而使自己的创造更加完美。而如今的一些人却"淋漓尽致"的将它发挥成"剽窃主义"。题材、内容、句型,甚至标点都照搬照抄下来。一些教授、导师也纷纷陷入"抄袭门"。这些现象都是和谐社会中的污点。
这些剽窃者可曾想过,顺手牵羊不为偷是自欺欺人的想法,表面上得到的是金钱和荣誉,然而事情一遭败露,那只会身败名裂为世人所谴责。
一部优秀作品的问世,一项科研成果的研发。这其中原创者要经历多少艰辛,要付出多少心血和汗水呀!国家早于1990年9月7日颁布了《著作权法》对原创者的利益给予法律保护,所有侵权、剽窃、盗版等现象都是违法的行为。
抄袭、剽窃和盗版现象对社会有着极大的危害,这些行为都严重侵犯了原创者的利益,让付出了辛苦劳动的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换个角度想想,如果所有的人都只会抄袭、剽窃,从他人的辛苦劳动中获得利益,那么又有谁来当原创者呢?抄袭是一种不思进取的表现,抄袭,抄的永远都只是旧的,是别人已经用过的。如果所有的人都不思进取,那么将不会有新的创造,社会也将停滞不前。
自己的劳动果实最香甜,所以我们一定要增强版权意识,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自己创造,向抄袭和剽窃说不,把盗版拒之门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社会更加美好。
让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己心灵的园地上,竖起一块牌子"劳动光荣,剽窃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