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重罚;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安全员,负责质量、安全。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按规定办理好施工的各种许可证(包括施工人员的各种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保证按每月的工程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若因乙方原因每月完不成其中一项,损失乙方自负;
乙方有权拒绝执行项目对安全、质量、工序等没有书面文字交底资料的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与甲方共同商议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严格按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先进工艺和技术保密;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施工扰民、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中交通运输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和环保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扰民、民扰事项,并且承担因乙方原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乙方需提供施工中所用的所有中小型机械及随机所有的电线和配件等;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现场安全规定的移动电箱及照明用灯具、电线等;
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周生产例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