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共一期履行,合同履行的前提条件是全部钢质防盗门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安装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未发生质量问题,工期符合要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1.合同签订后,乙方产品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总价款30%的货款,
1.甲方每批货物提前一月传真乙方开始生产,20日后进场安装,不具备安装条件另行通知乙方进场安装时间;
2.合同签订后如对门的尺寸、数量、规格、型号等有改动、增减,必须向乙方提供尺寸及变更通知单;
3.甲方在每批货运到工地后及时配合乙方制定安装方案;
5.甲方协调其他施工单位注意保护乙方安装成品,不要造成人为损坏、如人为损坏影响产品质量应由损坏方承担损失;
6.甲方协调施工顺序及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土建方等有关事宜;
7.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的墙面基层洞口尺寸,提供安装工作面;
8.在乙方负责交工验收合格后,成品移交给甲方保管。
2.乙方必须提供全套的有关资质,防火防盗门及相关配件的出厂证明,品质证书及检验报告,和相关的标准等技术证明资料,以便产品验收;
3.乙方提供优质售后服务,并对产品实行终身维修,质量问题两年内免费保修;
4.乙方须现场核对结构洞口尺寸后再下料、加工及安装;
5.安装后门框与墙之间缝隙的填补、打胶封闭处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安装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现场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注意保护其它工程设施。
7.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费、安装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
8.乙方在产品现场搬运及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其他施工单位产品,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9.遵守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参加有关会议,服从统一安排,遇到具体问题及时与监理和土建方联系商议,确定方案后施工;
10.乙方负责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配备相应安全防护用具,按规范施工;
11.按工程验收规定要求负责竣工验收等有关资料的编制。
12.负责防火防盗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公共关系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
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退赔所有款项或货物(折成货币),并赔付合同货款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的管理、协调与监督,否则甲方与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所供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
5.因乙方原因导致安装完工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值的5‰计算向甲方偿付罚金。
凡由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损坏的一切费用),如果乙方没有及时妥善解决,
甲方有权在其工程款中扣除用于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一步索赔。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充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