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辖区的甲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甲方必须保证指派的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甲方指派人员发现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甲方指派人员都不准从乙方管辖区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甲方指派人员正在拿乙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罚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员有严重过失,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会退还甲方按规定已预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过失情节的轻重程度将以酒店" 员工手册 "为标准。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当值时必须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保安及卫生的规章制度。
16.甲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乙方保安人员(或其指派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乙方管辖区域。
17.此项协议中所有费用将由甲方负责,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缴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任何
违例事故,协议期满时退还给甲方。甲方应于每月十日前按时向乙方缴纳该月管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
18.由乙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 19 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要求为前提,乙方在此声明:下列物品属于 " 或卖垃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