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稽查工作将按照省、市、县局的工作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监管理念,注重监管体制的创新,强化市场监督力度,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这一核心目标,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依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稽查工作。
(一)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广东十大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食品安全、药品和日化用品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三是组织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小药店、小诊所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使用假劣药械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
(二)加强广告稽查工作。一是加大对电台媒体三大类违法广告的监控力度,坚决查处夸大宣传疗效、以假充真、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不法行为。二是加强对广告产品的跟踪检查频率。三是强化对广告产品的监督抽验比重,从源头控制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加大对涉及知识产权、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等重点网站的打击力度,发现辖区内违法网站及时移送电信部门查处或关闭。
(三)努力完成以基本药物品种为重点的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任务。根据省市局《药品监督抽验计划》,认真做好辖区内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和省级增补品种实行抽验全覆盖工作;在保持西药、中成药及中药饮片抽验比例的情况下,逐步提升监督抽验的阳性率,并通过对不合格药品的查处,尽可提高抽验的社会效益,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用"非标"检测非法添加药品成份的方法为稽查办案、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撑。
(四)以大案要案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把对群众危害大、社会影响恶劣、制售假劣药品的案件作为药品稽查工作的重点,加大力度查处"地下批发"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窝点,加大对非法添加药物、非法渠道采购、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邮寄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大与公、检、法、工商等部门联合办案工作力度,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药店、诊所、"士多店"违规或"无证"经营"*"、"可非"等违法行为的,进行严厉的打击。
(六)强化药品购销的管理,建立药品购销员档案,全面掌握参与我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品种的经营企业销售等基本情况。
(七)加强稽查队伍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稽查能力。一是明确内部职责职能,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注意廉洁自律,彻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态度强横、野蛮执法等不良行为。三是主动参加上级举办的稽查技能培训班,努力提高稽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