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来确定的,它受物价、工资、就业等因素的影响,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逐步提高。根据我省目前情况,现行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调整,主要依据是:
(1)我省1995年7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以1993年资料为主要依据,在1994年下半年测算和确定的,基础比较低。1996年采取微调的办法,每档增加5元或10元,调整幅度低于物价上涨幅度。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1997年有必要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2)同周边省份比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偏低的。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月标准最高190元,最低130元。相邻的云南省最高230元,最低180元;贵州省最高200元、最低140元;与我省经济状况相似的辽宁省最高240元、最低180元。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高限和低限与这些省比较都偏低,而我省经济发展程度、物价、工资水平等方面并不比这些省份发达地区差。
(3)1996年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因素已发生较大变化。首先,物价上涨。据省^v^资料,1996年全省城镇消费价格指数比1995年上涨;据国家^v^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我省1997年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8%,为全国第一位。成都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在35个大中城市中列第二位。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已难以起到保障职工基本生活费的作用。其次,1996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5218元,比1995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占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比重从1995年的下降到。
(4)1994年以来,我省已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两次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待遇,1997年7月将再一次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这对最低工资标准也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