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将自己中标的汤阴县菜园镇等四乡镇土地整治第二年度项目第三十六标段部分机井工程承包给乙方,由乙方包工包料、保证质量、自负盈亏,包括基坑开挖及抽扬水,派人下管、下料、看架子及一切材料和成井后清场恢复等。
二、乙方应保证井管质量,提供符合本项目规定,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井管及有关资料,井管为无砂砼预制管,内径为400mm,外径为500mm的实管和花管,滤料采用优质米石,钻孔孔径不小于750mm。
三、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打井所需的质量和技术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展开工作。施工期间,乙方不得无故停工,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因打井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电费)由乙方承担,且不得向村委会、村民索要任何财物。
四、经过双方协商,打井工程承包价格定为每米元 (小写: 元),每眼井成井深度必须达到60米,同时出水量达到设计要求,成井后,在上级单位或监理测井深时,如达不到60m,甲方有权按实际井深米数的双倍处罚施工方,即乙方。也就是差1米达不到60米,甲方扣乙方2米的工程款。
五、乙方负责挖扬水坑、抽水、电源、水源、下滤石下管等协调工作,甲方不再过问;成井移交前的维护及看护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打井期间应做到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包括由此所产生的经济纠纷等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不管多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付款方式:甲方要在乙方打成2眼井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每个井架付预付款,每眼井4000元整,在甲方收回第一批工程款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量80%的工程款,依此类推,在工程经省、市等上级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剩余工程款,标段扣乙方6500元为质保金,一年后结清。
八、协议未尽事宜,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双方协调解决。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的将以此协议为依据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