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
结合就业工作实际,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切实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与经办业务有关的各类规章制度由各股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完善。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完善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局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各股室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
反对享乐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细化接待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监督执行。
反对奢靡之风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刚性约束。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落实群众监督。要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