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必须确认本邀标文件所有条款,提交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标书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 投标单位若对邀标函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向我们提出,我们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解答。
3、 投标单位有偿取得标书,价格为200元/份(人民币)。不论是否中标,标书费一律不退。
5、 参加开标会签到时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汇票、支票),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需按中标价格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包含投标时已交部分),不交者将视为不响应中标结果,已交履约保证金归发标方所有。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违背合同或单方中止合同,保证金归发标方所有。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履约保证金归发标方所有,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完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退还。
6、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编制标书,并按招标日程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否则将以自动弃权处理。
7、 凡能提供材料样品的,参加开标会时将样品交招标小组,作为评标和质量验收标准,未中标单位的样品会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样品合同终止后退还。
8、 付款方式:施工材料进场,付款40%,工程结束双方验收合格,付款55%,余款5%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月内付清。
9、 工期:所有工程必须在20xx年4月1日前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