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黄石市财政局超前谋划,迅速行动,以"四个明确"为抓手,扎实推进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
一、明确工作内容。政府资产报告工作主要包括政府资产报表和政府资产分析两部分内容,明确资产报表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受托代理资产、经管资产、保障性住房、文物资产、政府投资基金等内容。同时,对撰写政府资产分析报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包含政府资产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分析、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四个方面。
二、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财政部门为本地区政府资产报告填报工作的牵头单位,将土地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矿产能源等进一步进行明细分类,按照职责分工,确保每个类别的具体填报部门,全面统计政府资产信息。
三、明确时间期限。明确政府报告数据期间,本次政府资产报告按公历年度编制,报告期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要求各单位于20xx年3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财政局报送20xx年度本单位所管政府资产报表、年度资产分析报告和试点工作总结。
四、明确数据采集报送方式。要求各单位通过《财政部政府资产报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政府资产数据信息的录入、审核和汇总(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