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贵公司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签订了x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品库、原料库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各项义务,但贵方严重违约,一再拖延工程施工进度,尤其是钢结构部分工期,没有明确的施工进度和完工日期,未能按约履行施工,在超出合同交工日期三个月后仍未能交工。
在我方多次催促无果的情况下,为维护我方合法权利,使我单位利益不再受损,早日完成施工,特通知贵公司提前终止成品库、原料库钢结构部分的施工承包合同。
由我单位接管贵公司与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签订的钢结构厂房施工协议,按贵方与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签订的合同约定由我公司直接对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付款,并在与贵方签订的总合同款中将钢结构部分的工程款予以扣除。
贵公司与钢构公司合同约定的工程面积及造价如下: 1、工程面积:17070平方x235元/平方=4011450元 总造价4011450元。
贵公司已付给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 1350000元,余下工程款2661450元由我方支付给夏邑宏伟钢结构商社,并在与贵方签订的总合同中将此项工程款扣除2661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