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重点对辖区内的五小场所中涉及销售烧纸以及香烛的商户进行一次排查,结合清明重大节日排查的工作部署,提前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四月份,重点对辖区内在商户做饭、住宿的商户进行排查,并认真填写排查记录。需要填写排查记录的有四项:是否做饭、夜间是否有人值班、人走电关、易燃物品分放处置情况
五月份,重点对辖区内的餐饮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工作,主要排查液化气灶与罐体之间的安全距离,管路及接头的安全使用情况。
六月份,重点对辖区内个体小作坊,加工类个体工商以及企业进行排查。主要排查再次加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用火、用电安全。
七月份,重点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检查工作,对照整治内容和行业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形成自查报告。
八月份,重点对辖区内制造业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排查,主要排查在制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制度制定,警示标识,消防通道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月份,再次对辖区内餐饮和住宿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工作,主要排查液化气灶与罐体之间的安全距离,管路及接头的安全使用情况。
十月份,重点对辖区内仓储,货运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主要排查仓储和货运囤放的物品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
十一月份,重点对辖区内对涉汽车修配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细致排查。主要排查的是用电线路、用火安全,并认真填写排查记录。
十二月份,结合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存在的死角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五小商户的排查工作,查漏补缺,把隐患消灭在萌芽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