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起诉书格式中还有一些细节调整,例如附件中每一项后面没有标点符合;"此致"空两格而非居中,等等)
[①]参见陈瑞华:《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395页。
[②]参见龙宗智、杨建广主编:《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03页。
[③]参见林钰雄:《检察官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3页。
[④]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90页。
[⑤]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90页。
[⑥]参见周光权:《恰如其分:刑事起诉书表述最高境界》,载《检察日报》2017年5月26日第3版。
[⑦]参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90页。
[⑧]参见【德】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事诉讼程序》,岳礼玲、温小洁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1页。
[⑨]参见【德】克劳思·罗科信:《刑事诉讼法》,吴丽琪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68页。
[⑩]参见[英].塞西尔·特纳:《肯尼刑法原理》,王国庆、李启家等译,华夏出版社_年版,第623-624页。
[11]参见【日】田口守一:《刑事诉讼法》,张凌、于秀峰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五版,第161页。
[12]参见《日本刑事诉讼法》,宋英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59、60页。
[13]参见【日】田口守一:《刑事诉讼法》,张凌、于秀峰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五版,第164、165页。
[14]参见李勇主编:《审查起诉的原理与方法》,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2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