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浙江省现行最新版定额:《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及相关配套文件计价;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费率标准按《关于转发省造价管理总站的通知》,费率计取按一类工程记取不下浮,涉及到弹性费率取值时均按上值计取,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按市区执行。
1、EPC总承包施工(不限于幕墙玻璃施工安装)主材下浮 %,人工、机械、安全文明措施费及规费、税金不参与下浮,主材价格按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计价,无信息价或信息价低于市场采购价的主材及设备价格按三方询价确定的市场采购价上浮10%作为签证确认价(此项不参与下浮)。
2、装修材料中特殊材料的损耗以现场施工时的实际损耗确定,其余按计量规范确定。
3、勘察设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_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通知附件)计取不下浮。
4、竣工结算:乙方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甲方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