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与中标单位在合同中签订)。
3.投标人应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所提供的数据必须细分到人、材、机的消耗量组成。
4.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第4项规费应列出各项规费的名称和金额。
5.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xx)374号《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和相关规定。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总额应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也是完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图纸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与招标图纸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并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提出疑义,经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校核后调整。
投标人只能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修正文件(如有)进行投标报价。
7.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目费用己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9.所有的施工方案的费用以及按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件进行质量检测或检测所需的试验、检测费用应列入投标单位认为合适的细目中,在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中反映出来。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中未列细目的,其施工方案费用及试验、检测费用应被视为己分摊在投标人认可的合同的细目报价中。
10.投标人应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的施工方案自主报价,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利润、措施费都可以自主确定。消耗用量也可适当调整,但江苏省相关计价表的编号、子目工作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措施费划分以及规费、税金的计取应按规定执行。
11.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政策性调整、市场风险等因素。
12. 投标人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改变标准收取:
13.工期要求:
中标单位中标后立即进场,从进场之日起至20xx年8月10日前,加固施工单位让出部分工作面,装修与加固交叉施工。20xx年8月11日起装修工程全面施工,装修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如未按时竣工,每延迟一天罚中标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