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环保模范城创建标准,完成监测工作。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区域环境噪声监测、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工业废水排放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数据统计等工作。按要求建立档案,编制报告、报表资料。
2、新开展磨盘山水库水质监测、垃圾场渗滤液监测,与国家总站联系,明确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是否包含松北区和呼兰区监测数据。
3、完成水、气、声环境例行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
4、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按我局建立的六大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继续进行水域、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矿产等六大生态系统的调查与监测工作,编写完成《哈尔滨市生态环境状况报告》。
5、完成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健全突发性环境事故危险源档案;完成一次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演练;进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培训,做好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
6、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拟向市科技局和省、市环保局申请立项《哈尔滨市大气环境颗粒物源解析研究》、《生物检测及种群优化在制药废水处理中的应用研究》、《哈尔滨市空气污染物浓度数值模式预报的研究》和《哈尔滨市排污权交易体系的研究》等科研课题。按计划完成市科技攻关项目《电磁辐射调查与研究》。
7、完成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复评审和省计量认证复评审工作。使我站在实验室质量管理方面再上一级新台阶,为申请创办国家优质实验室奠定坚实基础。
8、做好区、县(市)网络站技术指导、质量考核及业务管理工作。
9、完成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并使之不断完善。实现监测分析原始记录和所有信息网上传输、监测上审核,使我站管理水平再上一个台阶,把我站的监测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轨道。
10、开展服务性委托监测工作,包括室内环境污染、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基地、装饰装修材料等社会委托服务性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