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个人的疏忽造成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应承担一 定的赔偿责任,赔偿额为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50%。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兼职从事与乙方职责相 关的一切业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
十、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合同续签事宜,若双方不再续签, 但乙方从事的有关工作或业务尚未结束,则本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或业务结束之日。
十一.甲乙双方旨在平安和谐,同时甲方愿为乙方提供280元人身意外团体
十二、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