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 为避免债务人将已归还的部分款项归结于还欠款本金的争议,在写欠条时写清楚"先还违约金后还本金",按此顺序来抵偿可最大限度保障出借人利益。在执行阶段,没有约定清偿顺序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8号】规定为"先本后息"。
[7] 重点是律师费和为申请保全支出的担保函的费用的约定,法院只在有双方约定的前提下,才会支持债务人承担律师费和为申请保全支出的担保函的费用的诉讼请求。
[8] 要明确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是连带保证,有别于一般保证。
[9] 鉴于《民法总则》的诉讼时效改为三年,保证期间要约定为三年或以上,否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很多人不知道,想当然地认为和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一样为三年,可怕的错误。
[10] 以签订地法院作为管辖地,出借人可更自由地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11] 欠条正文的收尾,以免欠条持有者在欠条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12] 欠款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记载的姓名一致且附身份证号。同时应由欠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摁手印,否则一旦发生诉讼,就欠条是否是欠款人书写发生争议时,字迹鉴定的费用不菲,而且也不是每张欠条上的字迹都具备可鉴定条件。如条件允许,欠条最好书写在欠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上方。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规定:"3. 完善送达程序与送达方式。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约定送达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地址作为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民间借贷案件往往是借款人下落不明或故意不签收诉讼文书以拖延诉讼周期,事先约定好文书的送达地址,便于以后诉讼送达。此外,事先确认联系的手机号码和微信号,便于双方在一些履行过程中交流的记录内容可作辅证,而不必大费周章的去举证手机号与微信号的实际使用者是否借款人。
[14] 债务应由配偶签字确认,否则,难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5] 保证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记载的姓名一致且附身份证号,同时应由保证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摁手印。如欠款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作为担保人效果尤佳。
[16] 签订地点决定了今后的案件的管辖的法院。签订地点的选择要慎重。
[17] 该日期应为欠条实际书写的日期。另外,欠条书写中如有涂改,应要求欠款人在涂改处摁手印,但要求欠款人重新书写清洁无涂改的欠条则更为妥当(债权人此时应特别注意作废原来双方的合同、单据是否已经彻底撕毁或由欠款人回收)。如条件允许,欠款人应要求将欠条原件复印一份留存,并要求债权人在复印件上手写"以上复印件内容与欠条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以防保存欠条原件的债权人涂改欠条。
附:
兹欠 ,因 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 )。本人承诺于 年 月 日内还清该借款。
逾期未还欠款,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算违约金。还款按照先抵偿违约金、加倍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执行阶段),再抵偿本金的顺序来进行。欠款人支付为催收欠款、违约金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邮寄费、律师费、为申请保全支出的担保函的费用、差旅费等等。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与本欠款行为发生的任何争议由本欠条签订地法院诉讼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