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间应具有:夫妻平等。相互信任。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抚育孩子,共同赡养老人,共同维持家庭,待人处事要多沟通。多谅解。多协商的.责任和义务。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劳动。生意经营。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但对婚外异性间的联系与交往,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能过于亲密和频繁。否则,对方有对其言行进行详细调查的权利。对违反夫妻相互忠诚协议的,过错方要给无过错方赔偿三千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精神损失抚慰金。此抚慰金的多少,由无过错方来定。
3、夫妻双方都不能以对方的缺点。错误和不足为由,进而取笑。殴打。辱骂。嘲讽或挟持对方。对违反此规定者,要给受害方壹仟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赔偿。对拒不赔偿的,无过错方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赔精神损害或人身伤害抚慰金的权利。
4、夫妻关系因矛盾恶化时,均有向对方提出分居试离婚的权利。试离婚期间夫妻双方都可不尽夫妻生活义务,但要负夫妻责任,试离婚期限由夫妻双方协商后确定。
5、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生意经营、知识产权等收益的归属,必须要有书面约定;该约定可归夫妻共同财产,也可归夫妻一方所有。或部分归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归夫妻单方所有;对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或精神受到伤害所获得的赔偿费、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归夫妻单方所有;对夫或妻由单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归单方所有。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6、夫妻双方对婚后所得的共同收益资金,均无全权掌控和全权处理的权利。双方可以以一方保存密码,一方保存支票的方式,保留自己所应有的权利和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
7、对家庭日常开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由一方或双方主事进行。对超出计划外的开支项目,在无法与对方协商的条件下,可由夫或妻单方进行确定。但进行确定的后果,在对方不谅解的前提下,要由当事人自负。
8、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出面或夫妻双方知道该项债务确实用于生产和共同生活所需所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由夫或妻单方出面所产生的债务,其收益归夫或妻单方所有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单方所有的财产偿还。第三方不知道的,也由夫或妻单方偿还。夫或妻单方所拥有的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或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9、夫妻间应有互相帮扶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帮扶义务时,需要帮扶的一方,有权要求给付帮扶费的权利。
10、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或老人,有权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遗弃家庭,遗弃孩子,遗弃老人的行为。
11、子女随父姓。夫妻双方均无更改孩子姓名的权利。违反此规定者要给对方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12、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当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13、违反上述协议者,过错方要赔偿给无过错方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责任。
14、夫或妻做为无过错方,有要求过错方赔偿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权利。
15、本协议也可作为家法,自夫妻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16、本协议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公证机关备案。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