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安全,宿管员一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上班时间须在宿舍区内值班。就餐时间必须提前,即午餐11:50前和晚餐17:30前,就餐地点原则上是宿管员办公室,不得离岗。
2、上班期间,必须在岗值班。若有特殊事需外出,必须向安全处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学校。按轮休时间推算,每月双休日可以调休32小时,调休的时间范围为每周六早上7:00至每周日下午19:00,调休结束后,务必在周日下午19:00前返回工作岗位。需要调休的,必须向安全处书面说明,并备案;如私自调休的按旷工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须配合学校轮流值班。
3、认真填写日志,做好外来或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每天请将一天的工作做简单的总结,将情况通过工作日志与本周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通报。。
4、上课时和放长假实行"寝室清空制",宿管员在上午7:30、下午14:00、晚上19:00这三个时间段和放长假(学生离校后壹小时内)必须从四楼到一楼逐间进行清空检查,不允许有学生在寝室逗留,如因不清空检查,导致有学生在寝室偷盗等情况,将扣除宿管员工资赔偿被盗金额。
5、上午、午休和晚休时实行"层间巡查制"。宿管员在上午7:00—8:30、中午12:00—14:30和晚上21:30—23:30这三个时间段对一楼至四楼进行巡查,杜绝宿舍楼内的高声喧哗、追赶打闹、窜室窜床、酗酒、跳舞、高声播放音乐等现象,防止被盗、打架、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和其它安全事故等的发生。
6、宿管员要下宿舍与学生进行交流,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健康,不得体罚学生,抓好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安全处将随时进行抽查。
7、未经允许,宿管员不得向学生销售物品,并谢绝外来推销者。
8、督促学生搞好内务卫生、公共区卫生,做好各楼层卫生值班打扫,与室长做好寝室量化评比、统计、奖惩工作,做好确保室内外干净整洁。认真做好优秀宿舍、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等并及时上报。
9、学生宿舍出现需要维修的水、电、木工等现象,应将反映情况详细记录,并填写维修报告单及时报送总务处进行维修。
10、一般问题自行处理,重大事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同时报告学校安全处或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对虚报瞒报或不按程序操作作违规处理。。
11、定期检查消防栓、灭火器等器材,督促学生及时关门、关窗等,杜绝学生使用充电器、电磁炉、电热垫、热水器、手机等。严禁学生带易燃易爆、易伤器械等危险物品进寝室,做好防火、防盗、防打架斗殴等安全防范工作。
12、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严禁非本栋的学生擅自进入宿舍区内;禁止学生在宿舍区推销商品。
13、接待各级领导对宿舍的检查工作,登记来访者情况、积极配合学生搞好宿舍管理工作。
15、落实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