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林绿化稳步推进。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营造林任务安排,2022年下达我县任务量为万亩,以自治区财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和中央补贴造林项目为主。其中自治区财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4万亩,中央补贴造林项目3万亩,其他项目万亩;实施项目主要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退化林分修复、中幼林抚育、灌木平茬和重点区域绿化,已完成建设任务万亩,加之申请退耕还林抚育项目已完成的万亩,目前已完成营造林面积共计万亩,其余项目正在有序开展中,计划年底内完成。
2.持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紧紧围绕"一个提高、二个覆盖、三个到位"狠抓落实,"一个提高"即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二个覆盖"就是火情监测、火源管理全覆盖,"三个到位"就是人员布控到位、防扑火设施设备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今年以来,新建南天门林场防火道路5公里,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南部地区)草原高(中)火险区建设项目,新建防火检查站8处、视频监测塔10套,新增20套重点草原防火卡口监控,购置了防火运兵车、工具车、消防高压水车、背负式风力灭火机、背负式割灌机、单兵装备、脉冲水炮、便携式轻型灭火水泵等扑火机具装备,进一步提升我县林草火灾综合防控能力。通过抓责任、强宣传、严监管、除隐患、炼队伍、夯基础等硬性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加强高火险节日的布防工作,今年全县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4.加大病虫害防控力度。我县以"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方针为准则,全面加强测报和检疫工作,严密防控外来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入侵,大力推行无公害防治技术,扎实开展有害生物监测普查工作。2022年共完成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万亩,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100%;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实施产地检疫调查面积万亩,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3份,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实施调运检疫各类苗木万株,签发植物检疫证书510份,实施复检苗木45批次,万株;开展保护救助野生动物8次,救助野生动物9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只、自治区保护动物7只。
5.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明显加强。以优化营商环境和强化林草地审批监管为目标。要求对各项林草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办事流程、限定办结时限,进一步提高了审核审批速度。特别是对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审核报批,既严格把关,又积极服务,今年以来,全县共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项目44个、林木采伐项目26个、征占用草原项目18个,审核报批率均为100%,同时高度重视占地后的植被恢复,做到了占补平衡,坚守了林地保有量这条"红线"。
6.推进森林公园和湿地保护管理。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开展违规违法占用森林公园破坏生态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对我县南天门自治区森林公园自建立以来的各类违规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经排查,我县南天门自治区森林公园内不存在违规违法破坏生态问题。二是提升湿地管护能力,认真制定我县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湿地管护范围及管护经费标准,健全监管制度,建立奖惩机制,推动湿地保护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7.积极助力林草产业发展。一是组织开展2022年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和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工作,加强林草种苗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和林草种苗质量监管,维护林草种苗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二是认真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工作,确保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结合我县柠条种植后林龄较长、生长缓慢等因素,积极对接引进加工企业,进行柠条抚育平茬,目前,县城内共有3家加工企业参与柠条加工,促进了灌木平茬后的进一步复壮,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方面达到共赢。四是组织科技人员多次深入宇航人、草都等企业调研,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为林草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基础保障。
8.加强林业案件办理。2022年,全县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78起,收回林地面积亩,罚款万元,有效地打击震慑了乱砍滥伐、乱捕乱猎、毁林开垦、违规放牧和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依法依规使用林地、保护生态资源的意识。
9.扎实推进林长制改革。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印发了《和林格尔县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协同机制的工作方案》,设立了生态检察官工作站、警长工作站,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林长制工作机构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合力。依据市林长制考核办法,研究制定林长制工作考核指标与分值,使林长制工作开展有章可循。二是落实巡林责任。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林长制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截至目前,全县县级林长、副林长巡林68次,乡镇级林长、副林长巡林1988次,村级林长巡林4877次,共发现问题24个,解决23个,未解决问题为南天门黑家夭作业区穿林地高压线松动需进行线路整改,该问题已上报有关部门。向县级林长、副林长共发送《林长工作提示单》21份,要求履行林长职责,对照重点工作认真完成巡林任务。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县林长制办公室于2022年5月12日-5月20日,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国有林场),对林长制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督查,并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乡镇及行政村,要求立行立改。四是开展集中宣传。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以及和林格尔县"芍药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城区及重点乡镇和行政村共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8次,重点对林长制运行机制、林草湿资源保护、林草湿领域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防火、《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等相关内容进行普及,提高广大群众对林草湿资源的保护意识。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呼和浩特市林长制APP推广后,我县已实现全县三级林长、副林长全覆盖,并依托林长制管理系统,将全县林草湿资源清单、重点工作、巡查巡护、目标责任、考核统计、督查督办、信息公开等纳入信息化建设范畴,及时掌握各地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动态,提高了对全县林长制工作的日常监管和任务进度监督水平,实现林长制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六是推进示范创建。认真制定《和林格尔县示范点建设(2022年-2023年)实施方案》,引导全县各乡镇结合地区实际,重点打造村级林长制示范亮点,以点带面推动我县林长制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7月份以来,我县由县林长办牵头,推动建设了"林长林""民族团结林"等示范点,建立了"三定一推"(定计划、定责任、定模式,推进林区有效管理、扩大村集体收益)等工作机制。目前,羊群沟乡"林长林"共栽植各类果树800余株,白二爷沙坝林场"民族团结林"共栽植樟子松9000余株,为推进生态建设、增加村集体收入、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