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在监理过程中,充分发挥质保体系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作用。
2、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依此检查、督促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计划实施。
3、检验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等的合格证、质保书及试验报告。对质量有疑问时,如:砂粒偏细、碎石粒径偏粗等,监理立即现场抽样复检,对不合格的材料、配件、设备等,予以清退出场。
4、监督承包人按照相关的设计文件、图纸、规范、标准、规程及规定的要求严格施工,并严格进行检查验收。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经检验证实不合格的,立即以口头或书面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对违规施工情节严重的,令其停工整顿,直至合格为止。
5、对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有混凝土浇筑的,监理人员实行全过程旁站,并认真做好检测记录和抽样试验及填写监理日记等。
6、严格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对钢筋、混凝土、预埋管线等,均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杜绝工程隐患,确保工程质量。
7、督促承包人及时做好沉降观测,监理及时检查和分析数据,确保工程安全合格。
8、复验主体轴线和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保施工监理无重大失误。
9、严格按监理规范要求监理,除督促承包人对施工过程自查自检外,监理自身对工程的独立抽检率在30%以上。原材料进场及施工 配比控制严格科学。
10、对水、电等管道的预埋严格进行检查,安装好后分别进行水压试验、系统清洗、电阻测试、调试等各种参数测试,确保用户安全使用。
11、督促承建单位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监理人员做到及时检验核定签证,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及时组织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中间交工验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及工期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