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本合同终止、解除后,所有属于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资料均应交还甲方,如有物品遗失、损坏应当赔偿。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因家庭住址更改,应主动通知甲方。
十三、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v^劳动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四、履行合同期间,若需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对所需修改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
十五、甲乙双方还约定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为本合同变更、终止、解除、赔偿等方面的规定。
十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即办理续订手续。如甲方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劳动合同。
十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赔偿。
十八、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无十九、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也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6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