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应在吊车的额定能力范围内精心设计、严格审批吊装方案和技术措施,吊装方案应提供给乙方,保证吊车有足够的安全余量,因提供的构件重量不准或吊装方法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施工所需吊具均由甲方提供,由于吊具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所需的安全工作场所、道路、设备堆放场地和其它的吃药设施(如照明、电源灯),并根据乙方的需要免费提供配合和帮助。对因地下不明的沟、坑、洞、穴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和一切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5、施工现场的总体防盗、防火、防灾害性等安全保卫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由于安全保卫等原因造成吊车损坏或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在安排吊车作业时,应保证乙方作业人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以保证安全操作。
7、甲方负责吊车的运输协调配合工作,提供准确的进场路线,特别是做好在吊车作业地进出厂区、装置区与外界阿赫业主的联系工作。
8、甲方应提供其主管公司的营业执照附本或主管公司的相关证明,并提供受托人的有关证件(身份证和公司证明)。受托人为甲方的保证人,保证期限为甲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9、甲方有义务督促施工人员将带电的电焊线挪离钢丝绳,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与钢丝绳至少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