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学习,教育为先,增强廉洁从政从教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以及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继续抓好每学期一次的校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会、每学年二至三次的学校中心组学习会和每月一次的党员学习活动。学习教育内容包括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_精神、党的精神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指示以及上级纪委和有关部门文件、党和国家关于反腐倡廉的政策和法规、先进人物事迹和反面人物材料。通过学习,夯实防腐倡廉的思想基础。要以"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为契机,继续开展"与责任奉献同行"的党员师德建设活动,组织党员教师认真学习师德规范以及相关论述,对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党性和师德师风教育,坚持学生为本,规范教学行为,注重为人师表,增强日常工作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自觉性。
2、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国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本年度学校工作实际,修改和落实学校相应的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细则、学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要求,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执行制度、党员议事制和教职工民主评议制等。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立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一岗双职"意识,继续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处室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本年度,学校按照舟山职业技术学校和舟山市技工学校的办学要求,继续强化扁平化管理,同时通过发展性工作督导评估和学校巡视督查等,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督查工作,对整个学校的行风校风、学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和全校教职工的廉洁从教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和督察评估制度,继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部门责任。
3、规范行为,源头预防,完善校务党务公开制度。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发展实际,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校务党务公开制度,开展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校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各尽其责,校务党务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及时开展。学校各部门,尤其是后勤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大宗物品的政府采购和重大项目的招投标规定,规范学校商业行为,防止铺涨浪费、低质量、无计划和商业贿赂现象的产生。要进一步完善学 校财务财物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落实收费公示制,规范收费行为。特别是近几年因舟山职业技术学校和舟山市技工学校的办学要求,学校专业建设需求大,上拨专项资金投入多,学校建设项目和教学设备购买频繁,更要规范程序,加强内审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
4、集体领导,民主办学,健全民主决策制度。要继续执行学校班子成员每周例会制度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工作交流会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充分发挥党员议事和教代会作用,学校深化内部管理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经教代会审议讨论后,再由班子集体研究修改并通过。要认真开好一年一至二次的学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准备充分、会中坦诚交流、会后落实整改。要严格执行中纪委前几年下发的《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国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学校领导和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继续做好校领导班子述学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等工作和学校中层干部的竞聘考核工作。学校各级干部要按照当前开展的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要求,做勤于学习、坚定信念的示范,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的示范,践行宗旨、为民服务的示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示范,团结和谐、干净干事的示范,进一步健全民主办学,民主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