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保安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轮值制,隶属校长室、德育处领导。
二、忠于职守,按时交接岗,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三、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队容、队貌。
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交谈使用普通话。领导出入,要立正姿势行注目礼。上班期间教职工出门凭出门证放行,并做好时间记载,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
六、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如特殊情况应经校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
七、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教职工家属在校临时居住,须凭德育处签发的出入证放行;学生家长来校需认真核对后方可放行。
八、当值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校长办提出请假申请,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九、中途外出人员需向当值人员告知行踪,并及时返校,不得无故在外逗留。
十、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
十一、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学校临时借用物品,需到总务处办理手续。
十二、做好防火、防盗全校性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服从上级指挥,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应对,做好防范各种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纪律、安全和保卫工作,协助德育处查处学生违纪行为。
十六、上学期间密切注意学生动态,切实做好走读生的学生证检查工作(对无证或不配合的学生予以扣留并登记扣分),登记迟到和早退生。
十七、晚间每小时巡逻一次,检查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设备、车辆停放、照明设施、各楼层门窗电器等情况。巡逻时要高度警惕,发现可疑情况或人员,要礼貌查询妥善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