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落实和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主动落实提升司法公信新要求,服务全县加快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协调发展,实现绥宁检察工作新进步。
1、坚持党的领导,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在政治上,始终与中央、省、县委保持高度一致,抓好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全员轮训,落实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两提一促"专题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主动适应检察改革发展需要,继续实施干警高素能培训,适时开展多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活动。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展开内部巡查巡视、建立检察人员权力清单,严格内部监督管理,杜绝权力寻租,推进作风建设。
2、突出服务重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制定《绥宁县检察院服务绥宁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依法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强揽工程、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刑事犯罪,为全县"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法治保障。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更加注重"三个考虑到"、"四个避免",在法律适用上更加注重"三个区别"、"四个界限",依法保护新兴生产力,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坚持反腐倡廉,服务良好政治生态建设。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要求,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围绕国家重点工程,重点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从严惩治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十分恶劣的不法商人。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措施,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的"五走进"活动,构筑预防社会化新格局。
4、深化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平公正。以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人权、花钱买刑、徇私枉法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完善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统筹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依法惩治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5、真诚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诚恳听取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做到反馈及时、回复满意。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检风检纪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整肃队伍作风。稳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方式改革,拓展监督案件范围,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知情权保障制度。坚持开门纳谏,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代表委员视察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6、强化三种意识,强力推进检察改革。切实增强全体检察干警的主体意识、政策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全体检察人员既是改革对象,又是改革主体的思想。悉心引导检察干警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选择人尽其才的岗位,全面及时地落实好中央的好政策,充分释放改革的政策红利。采取"六必谈"方法,把做好每位干警的思想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和解决司改中的问题,全面落实检察人员分类定岗、工资改革、检察官权力清单、内设机构改革、监督制约、人财物统一管理、依法履职保护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全面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实现司法体制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