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发生重大变更,对型材、玻璃、五金等的使用量发生大的变化时; ②选用的门窗系列发生变更;
③合同中有计价依据的依据合同约定,合同中无计价依据的由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确定。6、结算:
①结算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提报工程计量资料结算书至项目部,项目部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并结合设计图纸文件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出具完工证明,项目部预算员初审后送经营处审核,审核完毕送公司经理审批,最后送财务办理结算、付款。
②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依据: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及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工程量。
①乙方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资料、施工方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和竣工验收,如因施工及现场其他因素造成的变更要及时与甲方沟通,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或执行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②材料要求:乙方使用的铝合金型材选用" 天津佰亿"断桥隔热型材窗框料60B系列、厚 mm,配件采用"德国诺托"内开内倒件或内平开件;纱窗为隐形纱窗;玻璃:采用6+12+6LOW-E优质秦皇岛耀华玻璃原片经深加工的中空玻璃,大于等于㎡采用双钢化;中空玻璃材料:中间夹层铝隔条采用优质铝条,中空胶、丁基胶采用优质胶,胶条采用三元乙丙胶条,密封胶:内外侧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封边。型材及配件色系在实施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采购施工。③材料使用前提供材料的必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备案证等相关手续,且必须经检测部门见证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检测不合格,乙方不得施工,若因使用不合格材料,一经发现,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试验费由乙方承担。
④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规范。乙方应在其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其施工工艺作详细说明,特别是对特殊部位的处理明确施工方法。2、质量管理条款
①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②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③乙方施工前,应对甲方及前道工序提供的操作面质量进行验收。在双方办理交接后,方可进入施工。
④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全面系统审核施工图纸,对图纸的错误、不详或疑问必须事先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出;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单位发现规格、颜色、质量不符要求,有权拒绝验收,如已施工的,必须无条件重新施工,期间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⑤无论甲方和监理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疑问部分进行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进行修复或覆盖。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并承担不合格造成的责任;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但工期不顺延。
⑥乙方必须全面实行样板先行的制度,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复核认可方可大面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