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xxxxxx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着力就这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效,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实现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二)清退范围:清退对象收受的会员卡,即娱乐卡、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会员卡除外。
(三)清退时限:从2013年9月25日开始,2013年10月30日前,清退对象自行清退属于清退范围的会员卡、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均要向单位作出"零持有"报告。11月10日前,由单位党组织对会员卡清退情况汇总填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清退活动报告一并按照明确的报送渠道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实现自我净化的实际行动,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边整边改边见成效要求,切实解决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重要举措。全校各族干部职工都要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清退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要求上,从自身做起,严肃认真地做好清退工作,确保清退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密组织实效。各年级组、各科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规定时间做好本年级组、本部门清退活动不漏一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查清退工作,切实做到"零持有、零报告"。同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树立厉行节俭、反对享乐主义、抵制奢靡之风的良好风气,要密切关注专项清退活动舆情动态,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
群众监督。对目无纪律、顶风违纪或弄虚作假、拒不按要求清退的,以及清退活动结束后仍违规持有会员卡的,要依规严肃处理。
为利用活动开展和情况掌握,防止重复统计,我校会员卡清退工作有校党建办负责实施,并按要求汇总上报活动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