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地区比德文电动车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下称加盟店。由乙方独自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专门经营比德文品牌电动车产品,并承担经营投资及盈亏的行为。
2、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平方米代理比德文电动车产品,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销售量应达到________辆。自签订本协议起,乙方有______个月考核期,平均每月销售额应达到_______辆,考核期没达标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本协议的年限满后,乙方愿意继续合作,该店在本协议规定年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协议。如本协议终止,乙方在一年内负责业务开展地区的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有关条款配合乙方工作。
3、甲乙双方均是独立经营单位。乙方实行独资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在业务上接受甲方指导,经营中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协议双方不存在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备代甲方形式再授权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许可乙方在合同期内,在其经营店面内,必须专营甲方授权销售的比德文品牌电动车,不允许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或仿制产品出现在专卖店内,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区域专卖经销权。
一、我们的优惠待遇: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间完成年度进货额指标,甲方向乙方报销年度房租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在新的结算年度的前三个月以产品补偿的方式在进货款中进行抵扣(说明:对于已享受过相应优惠或特价政策的订单,计算业绩但不重复返利)。
1、甲方保证乙方在经销区域内的经销权,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在统一发展的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设计、销售指导、形象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2、甲方根据市场情况需淘汰的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补充新款产品,所有公司最新推广款式必须上样,对必须淘汰之产品,公司要求乙方自行处理。
3、样品在公司能够重新利用的情况下,按样品金额(除去样品折扣)按进货价进行回收。
4、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时,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的产品在本店店中或专卖店出售,严守店中或专卖店形象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店内形象。
5、乙方在本协议所定经销区域内发展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周边地区发展业务(含批发业务),不得跨区域经营,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严禁从其他区域窜入产品经营现象,经查实,立即终止协议,房租不予报销。
6、甲方保证产品出厂质量及运输。
三、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款4、5条时,甲方可停止供货,并收回代理区域的经销权。
四、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可共同协商解决或递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