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等式的基本性质1:等式两边加上或减去相等的数,等式不变。
在实际教学中发现,同旧教材的方法相比,现行教材中的这种解法,学生更容易接受,他们不必再去记一个加数=和-另一个加数、被减数=减数+差这些关系式了,只需根据等式的基本性质,想办法让方程左边只剩下X就行。学生很快就将这种解法运用自如,毫不费力。
新教材在改革方程解法的同时,有一个相应的调整,那就是它把形如a-x=b和ax=b的方程回避掉了。因为利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解a-x=b、ax=b,方程变形的过程及算理解释比较麻烦。然而,在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时,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以上两种类型的方程。如:一本书有65页,王红看了一部分后,还剩27页。王红已经看了多少页?学生很自然就列出65x=27这样的方程。
如何解决这个难题?细读教参,发现编者的思路是,当需要列出形如a-x=b或ax=b的方程时,要求学生根据实际问题的数量关系,改列成形如x+b=a或bx=a的方程。这样的处理方法倒是可以继续回避上述的两种特殊方程,可是,新的矛盾又出现了。
我们知道,方程最大的意义,就是让未知数参与进式子,利用顺向思维,降低思考的难度。这是方程方法的优越性。然而,在刻意回避a-x=b或ax=b这样的方程时,往往会出现和方程思想的基本理念相违背的现象。
如6枝钢笔比4枝铅笔贵12元。钢笔每枝3元,铅笔每枝多少元?
合理的做法应是设铅笔每枝X元,从顺向思考,列出方程为63-4X=12。然而,按新教材的编排,学生无法解这样的方程,只能转列成4X+12=63。再如:一共有128人平均分成Х组,每组8人,学生们都不假思索地列出了128X=8,等到解方程时才发现利用天平的原理没法继续,只好改列成8X=128。
如此一来,学生怎么能充分体会方程顺向思维的优越性?
如果说用旧教材的思路解方程对初中学习有负迁移,需要改革,现在改成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同样出现问题,如何是好?
我只能把新旧教材两种方法进行互补,告诉学生,遇到这类方程时,一种解决的办法是按减法和除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进行解答;另一种方法就是先按等式的性质,把方程的左右边都加或乘一个x,然后把方程的左右两边交换一下位置,再按照a-x=b及ax=b的方法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