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途虎卖给我的瓦尔塔电瓶,由一位老人骑着摩托车送来,电瓶没有检验合格证标签、没有说明书等必要附件。
(2此瓦尔塔电瓶同时贴有"MADE IN CHINA"和"Made in Germany"双重生产国标记,并标有"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制造"字样,又加贴了中国"QS"认证标志,标签之混乱,让我大开眼界。
(3)此瓦尔塔电瓶,正负极有明显磨损痕迹(锉削痕迹),肉眼可见。我的原车同型号电瓶和后来去4S店更换的同型号新电瓶,负极处都有清晰生产年份和周数钢印,途虎所售的没有。
(4)途虎总部高级销售代表打我电话,讲述了途虎所售电瓶来自宝马官方,经特殊渠道悄悄流出,再悄悄流入了途虎正品自营渠道,我认为途虎的想象力丰富。
(5)有第三方人士称通过途虎获得我的联系方式,打电话承认通过途虎正品自营工场店销售假瓦尔塔电瓶,愿意替途虎赔偿解决问题,表示途虎养车没有鉴别真假车辆配件的能力。
(6)途虎总部单方面对外宣称我作为消费者拒绝走检测流程,这完全违背事实。事实是途虎在事件发生后到我开展起诉前,未对我所购电瓶是否为正品出具任何书面证明材料或保证材料。并且未向我提供公开检测的专业第三方机构名称、检测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方案,其对外界表现出积极关心消费者,对消费者实际上消极应付冷处理,这样的态度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
被某些人后台投诉屏蔽,理由是版权侵权,请问我自己做的视频,我自己的录音,侵权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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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消费者,在途虎消费,我应该有获得正品自营产品和无隐瞒、无欺骗服务的权利。我自始至终坚持认为途虎向我销售了假电瓶,这判断是基于多种可疑因素叠加,途虎始终无法给予合理解释而形成的。李逵和李鬼,雪碧和雷碧,孰真孰假根本不需要对电瓶解剖就能判断。途虎养车一直对外强调正品自营可溯源的服务标准,作为销售方应该提供消费者,关于此电瓶的进销存记录,应该有能力、有义务以切实的证据来证明所售产品非山寨、翻新、伪劣产品,有必要证明其所售产品同时满足"正品"和"自营"两层概念。
我与途虎总部多次联系提供证据,希望双方基于对数千万车主用户和驾乘人安全考虑,把问题调查清楚诚告大众。但,始终未获得合情合理的解释和让人信服的证据,途虎始终回避关于"真假"的核心争议,拒绝提供任何进销存书面证据,并反复混淆淡化"正品自营"概念,让我失望至极。
穹顶之下,与途虎说理无门!实属无奈,我于2019年8月起,与途虎总部上海阑途开展了旷日持久的维权诉讼,双方围绕"管辖权异议"、"如何判断一块电瓶真假"、"什么是正品自营"、"电瓶来自哪里生产销售记录在哪里"展开过友好而激励,尖锐而理性的质证。最后,途虎自己提出其与瓦尔塔生产厂家江森公司(2018年10月股权出让给柯锐世公司,后文详细说明原因)有很好的合作关系,可以找他们鉴定电池是否为正品。作为消费者,我是相信生产厂家有完全能力鉴别某块电池是不是自己生产的,通过进销存记录也可以明确判断是否为正品和新品。经原告和被告一致要求,法院于2019年12月决定向电池标注的"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函询是否生产并销售过这块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