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指乙方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工程师:指本工程甲方委派的总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三方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指三方在合同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竣工日期: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竣工日期。
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 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
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及六级以上的地震、八级以上持续二天的台风、250 以上的持续24 小时的大雨、暴雨、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二天的高温天气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