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尚未确定最终剧本,拟定剧本风格或故事梗概为 ,剧本内容进度为 ,编剧选定情况为 。
(3)剧本创作已完成。片名暂定为《 》,剧情梗概为 ,根据 的原著小说《 》的作品许可,由编剧 改编而成。甲方对该剧本享有 。
本片拟定总投资金额(本合同所涉货币均为"人民币")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拟用于影视作品摄制的费用约为人民币(大写) (¥ 元)、拟用于影视作品宣传发行的费用约为人民币(大写) (¥ 元)、预防预算超支的备用金约为人民币(大写) (¥ 元)。本合同签署时,甲方已筹集到位的资金(可立即实际投入的资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总体运作周期:本片在 年 月 日前开始筹备,筹备期不超过连续 个自然日;本片在筹备期清后的 个自然日内开机,拍摄期累计约 个自然日;本片后期制作期累计约 个自然日;本片首轮播映时间拟定于 年 月左右。
(1)对本片的市场定位、艺术风格、摄制技术、主创团队构建、宣传方案、发行渠道及方式等影视作品制片前应当研究的事项,协助甲方开展调查和科学决策。
(2)协助甲方寻找适合本片的其他投资人和赞助人,全面参与本片投资、赞助的联络、洽谈、签署、落实等工作。
(3)根据甲方确定的本片总体投资额度和播映时段,制作本片筹备、拍摄、后期、宣传、发行、播映等各阶段的成本预算方案和实施流程计划。在甲方确认相关方案、计划后,完成具体执行工作。
(4)作为落实本片摄制、宣传、发行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在甲方确定的总体成本预算范围内,审批、管理、监督本片的各项财务支出,建立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财务制度,高效合理使用资金,节约成本开支。确保财务账册规范完整、资金流转清晰有据,杜绝腐败。
(5)寻找、研究、向甲方推荐本片的剧本及编剧,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与相关人员、企业洽谈并签署合作协议,并完成与此相关的剧本统筹、定稿等影视行业通行标准的各项工作。
(6)全面负责本片剧组(摄制组)的建立工作。寻找、研究、向甲方推荐适合本片的导演、主演等剧组人员,以及本片后期制作、宣传、发行所需的各类合作企业和人员;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与前述人员、企业洽谈及签署合作协议,并审定、管理前述人员、企业的具体工作。
(7)作为落实本片摄制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指挥、管理剧组人员按计划完成本片前期筹备、中期拍摄、后期制作的各项任务,且不低于当前影视行业通行的标准。监督本片的摄制质量,使其符合甲方预定的本片市场定位、艺术风格、技术标准。
(8)作为落实本片宣传、发行任务的第一责任人,策划、领导、落实本片的各项宣传和发行事宜。以不低于当前影视行业通行的宣传、发行标准为前提,努力提升本片的宣传效果和发行质量,以实现本片的最广泛好评和最大化收益为追求目标。
(9)根据本片的实际需要,承担本片在中国及其他相关国家影视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影视节(展)组委会的各项备案、申报、审批工作,协助甲方获得本片在公开播映的国家应取得的各类发行及播映许可。
(10)其他按照影视行业惯例应由制片人完成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