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学法用法,提高参与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宣传效果。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发挥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组织村民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认真落实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各项措施,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和司法所的工作指导,引导村民学法律、学文化、学技术,培育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三)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障村民的民主自治权利。完善民主选举程序,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程序,对涉及公益事业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认真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决策权。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使各项事务的管理有章可行,加大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村民的民主管理行为。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干部制度,推行村民委员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增强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效性。
(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联系镇司法所指导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聘请村常年法律顾问,为村民和村民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导村民正确反映利益诉求。
(五)加强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依法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村治保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加大治安管理和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依法做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村委会自治章程和村民公约,村委会事务、财务定期定点公开,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协调运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着力提高村委会成员的法律素质,落实我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同村民和睦相处;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完善公共服务,开展群众性自助、互助服务,加强和改进村级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