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节假日值班制、日常监管、日常检查制、重大事故专报制、安全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区域全覆盖"的有关规定,贯彻"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方针,强化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与涉农街道办事处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签订20xx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纳入考核,结合拖拉机年度检验及农机监理业务的办理,与机手(车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二)加强拖拉机落户源头管理,规范拖拉机落户。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和《XX市农业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农业厅等五部门联发关于印发的通知》(昆农通〔20xx〕226号)规定:1.发动机为单缸柴油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kw;2.外形尺寸不超过5××(m);3.结构型式为双轴,整机为4轮或6轮,轮胎规格不超过;4.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40km/h。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跨地区注册登记。
(三)送检下乡,不断提高检验率。充分调动基层农机部门的积极性,加大对拖拉机检验的宣传和动员,采取方便群众、送检下乡的方式开展检验。为方便群众,提高检审率,采取一年集中两次到村组集中检验与按时到监理站窗口检验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检验中,严格执行拖拉机检验的有关规定,对不购买交强险、机具存在技术缺陷的,不予检验,杜绝不检验就签章的情况发生,拖拉机检验率不低于85%。
(四)加强拖拉机驾驶人考试,把好驾驶人准入关,不断提高持证率。认真受理培训申请,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加强对培训质量的检查,在理论培训、驾驶操作培训期间,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填写检查日志,拖拉机驾驶人持证率不低于85%。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利用拖拉机集中检验、农机驾驶(操作)培训人员较集中的时机,开展农机安全操作知识、安全意识培训、农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开展农机安全"五进"活动,切实深入田间地头、农机操作场所,农副产品加工场、农机作业现场搞好安全宣传,结合"安全宣传月"、春运、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在农村集贸市场、农村节庆日、中小学校通过播放安全警示光碟,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安装固定农机安全宣传牌,通过三农通短信发送"交通安全警示语"、"安全防范常识"等,深入浅出的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安全生产常识,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拖拉机驾驶员交通安全常识,提高拖拉机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地自觉性,增强拖拉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关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拖拉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禁止无牌拖拉机投入使用,禁止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禁止未按规定检验的农业机械投入生产使用,逐步杜绝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要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严禁给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
(七)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工作。严把拖拉机检验注册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机型落户;严格规范培训考试机制,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关,严格执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十不受理"规定和"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有效解决无证驾机现象;采取"送教下乡、送考下乡"的办法,极大地方便群众,有效减少无证驾驶现象。
(八)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本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积极稳妥、确保实效"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治,限时办结,并把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农机监理工作结合起来,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整治拼装、改装的拖拉机、微耕机,加强对拖拉机、微耕机田间地头的安全生产管理。
(九)加强对农机农田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拖拉机、微耕机在田间、场院作业的安全监管,在春耕生产及农机作业量大的时段,深入田间地头,采取宣传教育与执法监管并重的方式,面对面开展工作,使宣传教育入耳入心,使执法行为取得实效,确保农民机手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拖拉机及微耕机事故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