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2)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清理好地面杂物,并达到甲方要求;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管理的有关规定;
(5)提供满足施工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6)乙方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投保有关的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
(8)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设垃圾,不得随意乱倒;
(10)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聘用人员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致使甲方或乙方被行政机关处罚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按计量表向甲方定期交纳,或由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1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14)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者,工程竣工后,除乙方存稿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15)乙方负责协调施工区村民、村组及周边关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由甲方对设计图纸及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核实后签字认可(以下称计量)。签字认可的已完工工程量作为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工程量须经甲方、勘探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对乙方擅自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甲方指定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不予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