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理解并同意,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以在不征得您的授权或同意的情况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7)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到您的个人信息,如从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用于维护挽回产品和/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须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10)用于开展合法新闻报道所必需的,或者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2.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个人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乙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涉及甲方会议中的信息及服务过程中无意听到的会议信息。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严格遵守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新区会堂及公司保密制度和相关规定,保证保密措施逐一落实。
(3)在会议服务过程中坚决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4)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5)因工作需要进入会议现场服务的,服务过程中决不偷看文件、资料。
(6)会议结束后,在收拾会场中发现文件、刊物、信件等物品及时与承办会议相关人员联系并归还,决不私藏。
(7)凡规定属于保密会议的,会议服务人员不得记录,不得携带录音机、录像机、手机等相关工具进入会场。
(9)会议结束后,得到承办会议相关人员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刊物,应认真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决不擅自出售。
(10)因本人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善,违反承诺发生泄密事件,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3.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1.就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我们希望首先通过与您进行友好沟通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应将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2.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对于因本协议争议而引致的任何纠纷,您同意裁判机关按照您在挽回平台注册账号时所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邮箱、手机号码、微信、QQ、联系地址等内容)进行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权利申请类型文件【例如起诉状、反诉状、仲裁申请书、保全申请书等】的正副本、证据、裁判机关及相关评估、鉴定机构出具的文书等)送达,裁判机关可以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最先送达的为准。您确认,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整个争议解决阶段;若您所提供的送达信息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的,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2.本协议涉及的术语,我们尽量以简单易懂的方式向您表述。在签署本协议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尤其是免除或限制责任/权利的条款、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条款、或者其他以下划线/粗体/倾斜/高亮等形式特别标识的条款。如您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的,您可通过访问"意见反馈"、挽回在线客服或拨打挽回客服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为您做出解答。如果您对协议条款内容存有异议的,您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者不使用本服务;若您选择接受、使用此服务的,将视为您接受、认可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
4.如您是未成年人的,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和判断是否同意本协议,特别注意未成年人条款。未成年人行使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视为已获得监护人的认可。
5.本协议的各项标题表述仅为概括条款使用,不作为对于具体条款解释的限制、参考。对于条款的解释,应以合同目的为出发点并结合上下文义做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