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办理过程力求规范。我们从提案的分发、起草、审核到印制、发文、报送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规范的办理程序,以责任制为核心,答复内容讲求充实,文件印发讲求细致,对每一个环节都力求做到一丝不苟、严谨有序。二是办理结果力求满意。通过动态化管理,有效监控提案办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人性化地处理各种复杂事项,确保提案高效、高质办理,力求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一时难以解决的,主动上门沟通,做好解释说明,特别是对限于现实情况和我市财力,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向委员解释,取得委员的理解,赢得委员的支持。
今年我局承办的提案办复工作已圆满完成。下一步,我们要在市政协提案委及市政府办的指导下,结合今年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继续加强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把商务工作融入到群众中去。
一是食品生产监管仍然面临困境。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仍不够明确,监管链条存在交叉或缺失。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很容易造成相互推诿,无人问津。
二是政府应增加投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尚有待完善。我们的相关执法人员面对一些"问题"食品,只能告诉老百姓如何识别假冒伪劣。这等于把控制假冒伪劣的风险转嫁给老百姓自己承担,而老百姓并不是具有公权力的执法人员,对于这些危害应如何识别、如何防范都没有明确的判断。
三是食品检验制度在透明和监督方面有一定的缺失。抽样检验的样品与总体产品的关系怎样等等,普通民众并不知道。这就要求,检验部门应当对检验的对象、方法、标准等,在条件允许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检验部门应当对检验结果负责,如果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检验部门还应当与生产厂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现实的情况是这方面比较缺失。
四是食品召回制度实施中有一定困难。生产食品有相当一部分的小作坊,他们连标注的生产厂家都是假的。而很多小的食品生产者、餐饮小业主一旦要求其召回问题食品或责令其作出民事赔偿时,他们往往干脆关门逃跑,拒绝赔偿,因此食品召回制度很难实际执行。
为此,为了保证锦州市市民健康与食品安全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分段监管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确立了分工负责和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督促各部门之间及时通报信息,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机构等技术资源的共享。同时由^v^门不定期地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以避免检验机构重复抽检。
二、政府应当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
1、对监管力量薄弱的部门增加投入。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等消费终端配备快速检测设备,通过快速检测获得初步筛查结果。而很多地方的财力不足,快速检测设备不能配备,所以建议财政增加这方面的投入。
2、对基层的检验机构增加经费投入。基层的检验机构则大多设备落后。因此,建议政府加大投入,使得对销售食品的检测种类、标准、程序等方面统一起来。
3、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加投入。企业本身自主监测食品安全的成本,相比监管部门的监管来说会更低。有必要针对性地对其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标准的食品加工规范、食品卫生规范、诚信理念等等。
三、对举报属实的人员进行重奖。在"三聚氰胺"内幕被揭发之前,往奶粉里面添加"蛋白粉"据说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但是却没有人向监管部门举报,这背后所反映的问题之一是政府部门的行政奖励机制没有发挥作用,对于举报人的奖励力度不够,不能真正鼓励和提倡举报行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借鉴税务部门的奖励规定,推出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奖计划,同时,这种奖励制度对于掺杂制假的生产者来说,也有着心理上的威慑作用。
十分感谢您对XXX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XXX号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四、加大对违法生育户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治理力度,全面体现基本国策的权威。对违法生育户的处罚,主要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在经济处罚上,主要政策依据是《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并根据违法生育的情节和危害程度对违法生育户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罚主要依据是XXX年XXX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XX发[XXX]XX号文件),在职干部、职工计划外生育子女的,除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要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正如您提案所述,城区计划生育管理,特别是住宅小区管理也存在很多问题,有的小区超生还较为严重。究其原因,除工作不到位外,物业公司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机制不理顺也是重要原因,也是确实需要解决的。
关于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将认真制定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大城区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清理清查的力度,重点清查一些住宅小区的死角;二是进一步明确城区计生专管员的职责,规范管理和服务;三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凡是有超生现象的一律及时足额交纳社会抚养费;四是抓好育龄妇女管理,确保查体制度落实;五是继续坚持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