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服务方式:电话、信函、上门服务,可能情况下使用远程通讯维护服务。乙方通常先以电话的方式了解甲方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为甲方提出办法,引导甲方自行解决,实在无法解决时,乙方将由服务人员上门解决。
b.响应时间:在接到甲方的报信信息并确认需上门服务后,将区别缓急尽快。处于人机并行试运行阶段时,乙方人员三天内到达现场,脱离手工阶段在两天到达现场,特殊情况下当即赶赴现场。
第十六条 保修与版本升级
a.光盘、加密盒、印刷材料等在甲方开封时发现有损坏,给予免费退换。
b.正常使用时损坏,致使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给予免费保修。
第十七条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值的万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缴纳违约金;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___向乙方缴纳违约金。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的,应就差额部分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九条 由于乙方提供的软件存在重大缺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 由于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引致的第三人索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该软件产品所涉知识产权,不以任何形式对软件进行解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责保密,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经乙方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在甲方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 任何一方当事人并不因合同的解除丧失向对方索赔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八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十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补充合同及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及附件。补充合同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未经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