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款中新立杆路指连续相邻立杆3根或3根以上,且架设7/吊线,否则作单立电杆或单设地锚拉线计。
工程所有安装的设备或材料,一律由甲方提供。如有乙供材料,必须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后,先到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再办理领料手续,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予结付材料款,且不作退还。
甲供设备材料,由甲方通知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领取时必须先行办理领料手续。到运营商仓库领料,必须将所领取的设备材料,连同领料清单带回甲方,补办领料手续。乙方到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处取料,应先到甲方办理领料手续,凭甲方相关人员开具的通知单到供应商处提货。
甲供材料有直接送达乙方施工现场的,乙方负责人应当场验收材料规格、数量与质量,无误差后再在送货单上签字,将客户留存联带回甲方,最迟应于3日内办理领料手续。 乙方如有违反本条款规定,未及时办理领料手续,每次扣款500元。
工程材料使用量,原则上在竣工图纸上作出标注或说明。不能标注的,如铁丝、扎线、波纹软管等,不能超定额中的相应规定。如有超出,其材料费由乙方负担。
乙方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工程设备、材料,杜绝浪费、丢失、损坏。驻地网工程布放缆线,应先穿放到位后再开断,避免大的损耗(5%以下)。如乙方发生浪费、丢失、损坏等情形,或乙方原因返工造成材料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材料费。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初验合格,甲方对乙方所做竣工资料中的材料使用数量进行核定。工余料必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交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