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深入持久开展"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遏制和杜绝医疗卫生行业职务犯罪。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实完善本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继续开展"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以本单位无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广大干部群众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满意为标准,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廉政勤政,有效遏制和杜绝职务犯罪。
二是强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进一步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市卫生局将于9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今年至少安排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规定。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要经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按规定报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强化对单位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落实好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项目招标采购和单位的财务、人事、项目招标采购应分别由不同班子成员分管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四是落实行贿犯罪查询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医疗设备和药品耗材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实行廉洁准入,对有行贿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坚决让其淘汰出局。
五是加大风险岗位防控措施。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主动查找风险防范点,制定和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凡涉及药品、设备、耗材采购工作必须有两名班子成员共同分管,相关科室全程参与,采购前实行备案制度,采购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在本单位实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品种、单价、供应商以及相关程序等)。从事药品、设备、耗材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原则上在该岗位工作满5年应当进行轮岗,满8年的必须轮岗,满10年仍未轮岗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六是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向检察机关汇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工作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本单位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