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深刻领会上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握发展大局,着力提升依法履职、高效办事、破解难题、狠抓落实的四种能力和水平。目前,要克服两种情绪,一是自满情绪,认为前几年地税部门在效能建设成效较好,满足于现状,不思进取。二是怠懈情绪,认为效能建设年年搞,无所谓的思想,余江事件就是深刻的教训。
二是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水平。依法治税是地税工作的生命线,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职责,坚决防止随意执法、执法不公行为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好各项减免税政策,扶植企业发展,增强发展后劲。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纳税服务、行政审批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可行方案、落实措施。要不断拓宽服务渠道,进一步简化征管流程和办税程序,缩短办理时限,认真兑现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不断完善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纳税提醒等服务内容,抓好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三是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提高活动绩效。要围绕工作大局,理清工作思路,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要完善和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要围绕争做第一的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齐心协力把活动抓实抓好。要加大宣传力度,办好工作简报,设立宣传专栏,开展各项宣传活动,使发展提升的理念深入人心,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扩大地税影响。
四是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好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特别要注重突出平时的检查考核。要加强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发展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要严格执行三个不放过原则,强化问题整改与责任追究,严明纪律约束、奖惩规定。对雷声大、雨点小、光说不做、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单位,一律通报批评,整改不到位的,从严追究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执行不力、效率低下,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